p01天干流行与十二支月序
原文
五行干支之说,已详论于干支篇。干动而不息,支静而有常。以每干流行于十二支之月,而生旺墓绝系焉。白话解释
五行、天干、地支的道理,前面的干支篇已经详细讨论。天干流行不息,地支则有稳定的次序。把每个天干放在十二地支所代表的月份中观察,就有了长生、旺盛、入墓、绝尽等阶段。
ChiBuddy 解读
释义参考: 《子平真诠评注》·徐乐吾
本段承接首章“干动而不居、支静而有常”的区分。天干所代表的气在流行,十二支则提供月序的位置;本章接下来要解释的,是流行之气如何在这些位置上分出不同阶段。
徐乐吾评注把生旺墓绝与五行休旺的时序联系起来。原文此处用“每干”引出后面的阴阳顺逆,徐注则在下一节明确主张生旺墓绝应从五行整体来论。后文两种说法的区别,需要沿着各自的论述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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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子平真诠评注》·徐乐吾 · 三、论阴阳生死评注 / 生旺墓绝之说,由来甚古: 徐注将生旺墓绝与五行休旺的时序相联系
p02阳顺阴逆与阶段互换
原文
阳主聚,以进为进,故主顺;阴主散,以退为退,故主逆。此生沐浴等项,所以有阳顺阴逆之殊也。四时之运,功成者去,等用者进,故每流行于十二支之月,而生旺墓绝,又有一定。阳之所生,即阴之所死,彼此互换,自然之运也。校勘说明: “等用者进”结合“功成者去”,白话解释为等待发挥作用者接续而进。
白话解释
阳以聚为主,向前进而发展,所以顺行;阴以散为主,向后退而发展,所以逆行。这就是长生、沐浴等阶段会有阳顺、阴逆之别的原因。
四季运行,已经完成作用的退出,等待发挥作用的接续而进。因此,各干流行于十二支的月份中,长生、旺盛、入墓、绝尽各有一定的位置。原文认为,阳长生的位置,正是阴死的位置,两者互相交换,是时序运行的道理。
ChiBuddy 解读
释义参考: 《子平真诠评注》·徐乐吾
原文先用聚与散、进与退说明排列方向,再用“功成者去,等用者进”说明阶段的接续。因此,“阳顺阴逆”说的是这套长生阶段如何排列,不是在说人生应该进取还是退让;“阳之所生,即阴之所死”也属于同一套位置对应。
徐注在这里提出不同的取用立场:甲乙同为一木,生旺墓绝实际应从五行来论,不必再给阴干另立一套长生、禄旺、墓的位置。他承认可以从阴阳交替的道理谈此消彼长,却不赞成将这种分别直接当作实际旺衰依据。原文的分阴阳顺逆,与徐注的五行整体取用,不能合成同一个结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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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子平真诠评注》·徐乐吾 · 三、论阴阳生死评注 / 生旺墓绝者,五行之生旺墓绝;段内“以用而论,生旺墓绝,仅分五行,不必分阴阳”: 徐注区分阴阳交替之理与实际取用,反对阴干另立长生禄旺墓
p03以甲乙说明气与质的生死
原文
即以甲乙论,甲为木之阳,木之枝枝叶叶,受天生气,己收藏饱足,可以为来克发泄之机,此其所以生于亥也。木当午月,正枝叶繁盛之候,而甲何以死?却不是外虽繁盛,而内之生气发泄已尽,此其所以死于午也。乙木反是,午月枝叶繁盛,即为之生,亥月枝叶剥落,即为之死。以质而论,自与气殊也。以甲乙为例,余可知矣。校勘说明: “己收藏饱足”按已收藏充足解释;“来克发泄之机”按为后续生发作准备解释。“却不是”一处,白话依随后“外虽繁盛,而内之生气发泄已尽”的对举说明。
白话解释
以甲、乙为例,甲是木的阳面。树木的枝枝叶叶承受天的生气,已经收藏充足,可以为后续的生发作准备,这就是原文解释甲长生于亥的理由。
到了午月,正是枝叶繁盛的时候,为什么甲却称为“死”?原文的解释是:外面虽然繁盛,内在的生气却已经发泄殆尽,所以甲死于午。乙的情况相反:午月枝叶繁盛,就称为生;亥月枝叶凋落,就称为死。以形质来讲,与以气来讲不同。原文认为,可以借甲乙这个例子理解其余各干。
ChiBuddy 解读
释义参考: 《子平真诠评注》·徐乐吾
本段把甲的长生、死着重放在内在生气的收藏与发泄上,把乙的生、死放在枝叶形质的繁盛与凋落上。因此,亥月收藏与午月外在繁盛,在甲、乙两面上得到不同名称,正是原文用来说明阳顺阴逆的例子。
但这里的措辞并未完全沿用首章的气质对举:首章说“甲者,乙之气;乙者,甲之质”,并把实际的“枝枝叶叶”放在乙的细分中;本段叙甲时,也写出了“木之枝枝叶叶”。接下来论亥午,又转而强调甲的内气与乙的外质。此处重点在甲的内气与乙的外质,不宜仅凭枝叶字面来区分甲乙。
徐注不同意甲乙各自另有一套实际长生旺墓,以“甲乙,一木也”说明他的立场。本段的气质比喻解释了原文为什么这样排列,徐注的异议则关系到这种排列是否用于判断实际根气;两者应分别保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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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子平真诠评注》·徐乐吾 · 三、论阴阳生死评注 / 生旺墓绝者,五行之生旺墓绝;段内“甲乙,一木也,非有二也”: 徐注以甲乙同属木为据,反对分立实际长生旺墓
p04从长生到衰:由初生而盛极
原文
支有十二月,故每干长生至胎养,亦分十二位。气之由盛而衰,衰而复盛,逐节细分,遂成十二。而长生沐浴等名,则假借形容之词也。长生者,犹人之初生也。沐浴者,犹人既生之后,而沐浴以去垢;如果核既为苗,则前之青壳,洗而去之矣。冠带者,形气渐长,犹人之年长而冠带也。临官者,由长而壮,犹人之可以出仕也。帝旺者,壮盛之极,犹人之可以辅帝而大有为也。衰者,盛极而衰,物之初变也。白话解释
地支对应十二个月,所以每干从长生到胎、养,也分成十二个位置。气由盛转衰,又由衰转盛,逐段细分,便成为十二阶段。长生、沐浴等名称,都是借来形容这些阶段的比喻。
长生,好比人刚出生;沐浴,好比出生后洗去污垢,也像果核已发成苗,先前的青壳脱去。冠带,是形与气渐渐长成,好比人长大后戴冠束带。临官,是由成长而进入壮盛,好比已能出仕。帝旺,是壮盛到极处,好比可以辅佐帝王而有所作为。衰,则是盛极开始转衰,事物刚开始变化。
ChiBuddy 解读
释义参考: 《子平真诠评注》·徐乐吾
原文先明说这些是“假借形容之词”,再逐一列出比喻。出生、洗浴、冠带、出仕、辅帝,是帮助读者辨认从初起到盛极再转衰的次序;临官并不是见到这个名称就一定做官,帝旺也不是直接许诺身份与成就。
徐注把这些阶段进一步联系到时令与地支藏干,例如以卯为春木专旺之地解释帝旺。他着眼的是五行在时令中的气及所藏之干,并指出阴干长生的名称本身不会使地支藏用增加或减少。这与原文分别安排每干十二位的叙述范围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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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子平真诠评注》·徐乐吾 · 三、论阴阳生死评注 / 原文甚明,每年三百六十日;段内“卯者,春木专旺之地”及“地支藏用,不因之而有所增损也”: 徐注以时令与藏干解释阶段,并否认阴干长生名称会改变藏用
p05从病到养:衰尽、收藏与再续
原文
病者,衰之甚也。死者,气之尽而无余也。墓者,造化收藏,犹人之埋于土者也。绝者,前之气已绝,后之气将续也。胎者,后之气续而结聚成胎也。养者,如人养母腹也。自是而后,长生循环无端矣。白话解释
病,是衰弱更深;死,是这一阶段的气已经尽了;墓,是造化将气收藏起来,好比人埋入土中。绝,是前一段的气已断,后一段的气将要接续。胎,是后续之气接上,并聚结成胎;养,好比人在母腹中受到养育。从这里再进入长生,循环没有尽头。
ChiBuddy 解读
释义参考: 《子平真诠评注》·徐乐吾
“病、死、墓”仍承接上一段“假借形容之词”的定义,形容的是气的衰、尽与收藏。“绝”也不是永远终止,原文随即说后气将续,再接胎、养与长生。因此,这一组名称要放在完整循环中读,不能直接当成某个人的疾病、死亡或寿命判断。
徐注以五行的时令与地支藏干说明旺墓,并在末段把墓库与通根联系起来。这里先辨认“墓”的收藏之意;是否构成根、阴阳干如何分别判断,原文与徐注在后面还有具体争论,不能单凭一个“墓”字先定有根或无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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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子平真诠评注》·徐乐吾 · 三、论阴阳生死评注 / 地支所藏之干,本静以待用;段内“天干通根,不仅禄旺为美,长生、余气、墓库皆其根也”: 徐注将墓库放入通根条件讨论,需连同所藏之干理解
p06月令休囚与其他地支有根
原文
人之日主,不必生逢禄旺,即月令休囚,而年日时中,得长禄旺,便不为弱,就使逢库,亦为有根。时产谓投库而必冲者,俗书之谬也,校勘说明: “得长禄旺”中的“长”按本章长生之意解释;禄即临官。
白话解释
一个人的日主,不一定非要生在禄、旺的月份。即使在月令中处于休囚,若在年、日、时的地支中得到长生、禄或旺的位置,原文就认为不算弱;即使遇到墓库,也算有根。认为进入墓库就一定要冲开的说法,原文斥为俗书的错误。
ChiBuddy 解读
释义参考: 《子平真诠评注》·徐乐吾
这一段把“月令是否得时”与“其他地支是否有根”放在一起考察。原文不赞成仅因月令休囚,就忽略年、日、时支中的生、禄、旺与墓库。这里的“不为弱”有得到这些位置的前提,并不是月令休囚本身就不影响强弱。
徐注赞同不能局限于月令,也反对逢库必冲。他进一步以地支所藏之干说明通根,并将长生、余气、墓库一并纳入根的来源;例如甲乙木见亥、辰、未,也可按他的解释论有根。重点是实际有相关藏干可以承接,不能把遇到任何墓库都当作同一种根,更不能把冲当成必需步骤。
徐注同时指出,能得月令之气为最强。其他地支有根与得令并非同一件事;阅读本段时,应同时保留月令与通根两层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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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子平真诠评注》·徐乐吾 · 三、论阴阳生死评注 / 地支所藏之干,本静以待用;段内“如甲乙木见寅卯”及“能得月令之气,自为最强”: 徐注补充以所藏之干论通根,反对逢库必冲,并区分得令与他支有根
p07阴长生与阴墓库:原文和徐注的分歧
原文
但阳长生有力,而阴长生不甚有力,然亦不弱。若是逢库,则阳为有根,而阴为无用。盖阳大阴小,阳得兼阴,阴不能兼阳,自然之理也。白话解释
不过,原文认为阳干的长生有力,阴干的长生不如阳干有力,但也不算弱。若遇墓库,则阳干算有根,阴干却不发挥作用。作者用阳大、阴小来解释这种分别,认为阳可以兼含阴,阴不能兼含阳。
ChiBuddy 解读
释义参考: 《子平真诠评注》·徐乐吾
原文在这里明确分出两种效力:阴长生虽不如阳长生,仍说“不弱”;墓库则说阳有根、阴无用。按原文,阴干长生与墓库的效力有别;徐注则另有判断,见下文。“阳大阴小”也只是本段解释这种效力区分的说法,并没有给出可用于计算强弱的比例。
徐乐吾对此直接提出异议。他认为墓应从五行论,不分阴阳,相关藏干透出即可同论其用;继而批评原文一面说阴长生不弱,一面又说阴逢库无用,不能自圆其说。在他的解释中,甲乙同属木,见亥、辰、未都可论根,不会因为天干属阴就一概取消墓库根气。
因此,原文与徐注在本章既有共同点,也有分歧:共同点是月令休囚仍须看其他地支的根,并反对逢库必冲;分歧是阴阳是否各自另立长生旺墓,以及这些名称怎样影响实际根气。这两种判断依据应分别对照,不能合成一条没有争议的规则。
查看参照依据
《子平真诠评注》·徐乐吾 · 三、论阴阳生死评注 / 地支所藏之干,本静以待用;段内“墓本从五行论,不分阴阳也”及“不能自圆其说也”: 徐注直接反对原文阴长生与阴墓库的效力区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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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于 2026-10-10 · 编辑准则